关于公开征集“山东大学齐鲁第二医院”标识(LOGO)的公告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属(管)医院,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山东大学的附属医院。医院秉承老齐鲁大学“博施济众 广智求真”的血脉基因,遵循“明德至善 护佑民生”院训,开拓创新,追求卓越,成为全国第一家通过新版等级评审标准的三级甲等医院,成长为山东省乃至周边地区的健康与医疗服务中心。医院将于近期更名为山东大学齐鲁第二医院,医院现作为主办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院标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山东大学齐鲁第二医院”标识(LOGO,包括标准图形、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征集时间
2017年10月10日——11月10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四、征集标识要求
1.作品应充分体现医院“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办院宗旨,依托百年齐鲁医学发展的深邃文化底蕴,以及充满生命、健康新时代气息的二院特色。
2.标识设计力求线条清晰自然,色彩简洁明快,构图新颖独特,层次感强,意蕴深远,富有艺术感染力,辨识度强。且适合各类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和立体印刷品、纪念品等各种材质制作需要以及电子媒介等的宣传传播)。
3.标识设计应提供彩色、墨稿(网格图),并附创意构思说明。
4.按A4纸提供书面设计稿,标识设计尺寸:120mmX120mm。同时应提供TIF格式、分辨率为300点的电子版。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5. 中标获奖作品的设计单位或个人应继续承担标识的延伸设计工作,如徽章、旗帜等。
6.所有征集到的参选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稿。主办方有权对参选作品进行修改。
7.本次征集活动所征集到的参选作品,所有权、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属主办方所有。
8.应征者可登录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网站(http://www.sdey.net/)进一步了解医院有关详情。
五、参选作品提交要求
1.需提交以下资料:“齐鲁二院”标识作品信息一览表(包括设计人信息、技术说明、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设计效果图(黑白彩色各一份)、作者身份证扫描件。以上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各一份。
2.参选作品的电子版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eryuanxuantong@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齐鲁二院标识征集”。
纸质版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北园大街247号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宣传统战部 郝爱(收),联系电话:0531-85875302。
3.投稿人可提交多个作品,每件作品均应按照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4.集体创作的作品,以第一主创人的身份投稿。
5.投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0日下午5时,逾期作品不能参选。
6.如有不明事项,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31-85875302。
六、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1.评选方式。作品评选由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委托评审专家委员会形成评审意见,并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征求意见,投票结果与专家意见共同作为评审依据。
2.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设特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0元(含税,下同);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4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七、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必须保证为原创作品,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2.作品入围后须向主办单位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如矢量文件或分层文件等)。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源文件,则取消其获奖资格。
3.主办方除向有关应征者支付获奖参选作品的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其他报酬和费用。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其获奖参选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其他利益,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它方传播该作品。
4.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的作品视为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及该作品为标识的商标注册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应征者参选即视为认可前述条件。
5.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展览、编辑修改、网络传播,以及用于广告宣传、出版发行等权利,主办方不承担参选作品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的任何责任,相关责任由相应应征者承担。
6.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