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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2017-04-19 15:58     (点击: )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消除学校各类安全隐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的通知》(教电【2017】114号)以及山东省高校工委《关于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检查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7】24号)要求,结合前期公安、消防等部门对我校日常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4月20日各单位进行安全自查,4月20日至23日学校将成立检查组对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各教学、科研单位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剧毒试剂、高致病性病源微生物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是否规范;是否有危化物品清单备案档案;各实验室主要危化品名称是否明示;气体钢瓶是否固定;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储的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实验室是否有防护眼罩、洗眼器等应急处置设施。

2、消防安全:全校各单位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各实验室房间是否落实安全责任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到位;室内消火栓是否完好;干粉灭火器是否到期;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杂物;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堵塞;装修、布线、电器开关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校舍安全:校园内有无险情校舍,排查出的险情校舍是否已由专业部门鉴定,有无鉴定的危房校舍,对险情校舍是否采取了避险措施;是否有乱扯电线等情况。

4、食堂食品及用气、用电安全:以学生食堂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安全管理、各级责任书签订、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电气和燃气线路检测、油烟道清洗情况,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原料采购、留存、加工、销售等环节食品安全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5、校园安全:着重检查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以及单位内部流动人员、不安定人员、不安定因素等情况。

6、各类出租屋、经营性场所、私自存放杂物场所等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及安全隐患的排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紧绷安全工作这根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生命至上”的意识,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或督查,全面消除学校各类安全隐患。

(二)完善措施,务求工作实效。

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闭环管理。要举一反三找原因,深入查找干部履职尽责、部门管理等存在的不严不细不实等问题,从完善安全稳定机制入手,全面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彻底堵塞漏洞。

(三)专人负责,强化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隐患排查记录,并将检查的情况于4月21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各校区公安处公共安全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xfk@sdu.edu.cn。

  附:校园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治一览表    

 山东大学

2017年4月17日

 



附件1: 1、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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