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促进适宜卫生技术在基层推广和规范应用,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农村和城市社区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为重点,发挥卫生健康科技优势,采取多种方式,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诊疗新技术、新方法或技术规范等适宜技术,培养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建设适宜卫生技术项目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预防、保健技术服务水平。
二、组织实施
(一)适宜卫生技术遴选
省卫健委组织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和评选,经专家评审论证,将符合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经济性、推广性和独创性等指标要求的适宜卫生技术纳入省级适宜卫生技术项目库管理,并不断补充和更新技术项目库。
(二)评价推广体系建设
按照《关于公布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中心及推广基地名单的通知》(鲁卫函〔2024〕301号)要求,进一步健全“1+16+N”适宜卫生技术评价推广体系,充分发挥适宜卫生技术评价推广体系作用,鼓励16个省级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中心在推广省级遴选的适宜技术的同时,开展市级适宜技术遴选、推广工作;384个推广基地,向县域推广省市级适宜卫生技术项目,系统推动并辐射带动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各基地要建立适宜卫生技术评价推广组织管理体系,强化专业团队和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建立和完善项目推广的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确保技术推广应用的质量。
(三)推广方式
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方式采取项目负责制。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适合方式进行推广。推广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举办讲座或培训班、专项进修培训、现场指导和对口支援等。各级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分工负责,共同做好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对于入选的推广项目,省卫健委将列入本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征集工作方案(2024版)》(附件1),开展2024年度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征集、申报工作。本次申报不包含中医药项目。
(二)申报人员填写《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准备推广项目有关的主要技术资料、专家验收(结题)意见、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设备或产品的各种批准文件、推广应用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于10月23日12:00前将《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版)提交至齐鲁医学院科研与国际交流办公室(趵突泉校区综合楼417)。
(三)齐鲁医学院科研与国际交流办公室择优推荐项目,并分配注册账号。
(四)申报人员登陆“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报系统(https://sdsyjs.wsglw.net/)”,于10月28日12:00前完成网上填报。
联系人:沈老师 丛老师
联系电话:88381089
联系邮箱:yxbky@sdu.edu.cn
附件:
1.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征集工作方案(2024版)
2.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