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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3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013-07-02 08:59 刘德宝   学术研究部    (点击: )

各有关单位(部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项目,主要研究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宏观战略问题、理论前沿问题和重大业务问题,面向全国新闻出版(版权)系统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具备资质的研究团队,通过公平竞争实现择优立项。

现公布《2013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指南》,欢迎业内外具备资质的单位(部门)积极申报,于7月21日前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具体申报工作及研究要求,详见《2013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说明》。我们将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立项。

有关材料可在www.gapp.gov.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2013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指南》

《2013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说明》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2013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说明

一、指导思想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以推动我国由新闻出版大国向新闻出版强国迈进为目标,围绕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服务于新闻出版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增强新闻出版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和主动性,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二、项目设置

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重点围绕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宏观战略问题、理论前沿问题和重大业务课题开展研究,面向全国新闻出版(版权)系统及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的研究团队,通过公平竞争实现择优立项。

2013年课题研究项目一般应在2014年上半年完成。

三、申请人条件

全国新闻出版(版权)系统及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处级以上职务;

(三)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及科研成果,并有不少于三人参加的课题组;

(四)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以往的课题研究过程中无违规现象。

四、资助经费

《2013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为3-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课题成果通过结项后,课题经费将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按照合同约定的额度拨付。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及《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论证活页》,可从

http://www.gapp.gov.cn下载。

申请人要认真阅读《课题指南》所列项目,根据自身研究特长选择课题项目,围绕选定课题项目,说明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目标、方法、步骤、成果形态及其对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应用价值等,认真如实填写《立项申请书》及《论证活页》,提出相应课题整体研究方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已获得立项,即予撤项。

请于2013年7月21日之前,将《立项申请书》及《论证活页》一式7份报送新闻出版课题管理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管理办公室,100052,电话83138048,83138602,83138822),信封上注明“新闻出版课题申报”字样;《立项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申请书-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名称”与“活页-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名称”)同时发至以下邮箱:xwchbkt@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立项评审工作

课题研究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有以下步骤:

(1)资格初审。课题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内容包括:①课题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是否具备规定的申请资格。②申请手续是否完备,《立项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填写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匿名评审要求。凡不符合匿名评审要求的,取消申报资格。③课题项目负责人是否承担往年新闻出版课题但未完成或未通过结项鉴定。

(2)专家初评。课题管理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课题,按研究方向进行分类编组,根据同行评议原则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每组遴选3-5位专家,进行通讯评审(活页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评审组评审)。

(3)财务审核。对于通过专家初评的项目,请财务专家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4)领导小组审定。对于通过财务审核的项目,报送课题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立项课题。

(5)课题管理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向申请人发出《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和《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合同书》,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课题管理办公室

特别说明:拟申报老师请详细阅读附件要求,并按照要求填报申报书并提交申报材料,若需要单位审核盖章请到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审核办理。请将提交后的申请书电子版材料请抄送至zdb@sdu.edu.cn备案。

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C406

联系人:刘德宝 袁明

电话:883-61855 883-6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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