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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学部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09-30 15:05     (点击: )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国庆假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医学各学院(所、中心)是所属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视环保”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实验中心、实验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意识,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三、按照学校9月26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暨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布置会”的会议精神,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会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及整改工作。

四、实验室安全防范及检查重点内容

(一)对在用的化学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剧毒品、各种试剂)彻底清查一次,重点检查存放是否规范,特别注意冰箱内存放化学试剂是否规范,严格控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化学物品数量并加以妥善保管。

(二)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空压机、储气罐)按规定检查性能是否完好。

(三)对在用的放射性同位素按规定放入专用保险柜,对废弃的放射源及时上报。

(四)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五、做好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室防火、防盗。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关闭好门窗,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有本科生及研究生从事开放实验、课题研究等工作的实验室,应安排值班,加强管理。

六、做好国庆假期期间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确保联络畅通。建立有效的事故预警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安全事故报警装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减少损失。

齐鲁医学部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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