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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2016-10-10 15:21     (点击: )

2011年度及之后立项的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已经完成并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应办理结题。

结题程序如下:

1、结题要求:完成合同书约定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立项后至少发表1篇与该课题相关的论著。

2、结题申请提交:课题负责人用申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www.sdwskj.cn),下载《结题申请书》,填写后上传;如课题组成员、研究内容有变动,可同时下载《变更申请表》,填写后上传。由医学部审核。

3、结题材料准备:课题负责人将《结题申请书》或和《变更申请表》,连同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技术报告(参照硕士毕业论文格式)、实验动物合格证明(或知情同意书)、取得的研究成果等辅证资料、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合订成册,一式二份。

研究工作报告:课题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创新点、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字数控制在2页以内。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医学部科研与国际交流处。

4、注意事项:

(1)凡有资项目,结题申请表中“经费决算”必须经山大财务签章;

(2)结题报告中人员签字必须完整,无遗漏。

(3)应结题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应结题名单

联系人:沈红

电话:88381089

邮箱:yxbky@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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