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大学附属医院重要
事项定期汇报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山东大学附属医院重要事项定期汇报制度》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 东 大 学
2014年11月17日
山东大学附属医院重要事项定期汇报制度
建立附属医院重要事项定期汇报制度,是加强学校对附属医院领导和监管,推动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现就学校定期听取附属医院关于发展规划、管理、投入和干部等重要事项汇报的有关事宜,制定如下规定。
一、附属医院每年应向学校上报医院基本信息统计报表(详见附件)。信息报送内容如下:
(一)医院组织机构及干部配置信息
1.医院组织机构基本信息。
2.医院领导团队成员信息。
3.医院党政、业务科室设置及人员配备信息。
(二)医院基本信息
1.医院床位数量及建筑设施面积。
2.医院教学、科研任务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
3.医院人员信息:人员编配及新进人员情况;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及职称的分布与构成情况;医院临床医学教师、研究生导师人员情况。
4.医院设备配置信息: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台数及年度增量;主要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情况。
(三)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
1.资源配置情况。
2.工作负荷及治疗质量。
3.上一年度的科研成果。
4.工作效率与患者负担及资产运营情况。
5.上一年度经济情况:总收入、总支出及其他。
二、涉及医院“三重一大”及年度预算和决算等重要事项的执行情况,附属医院应按年度进行分类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提交学校医院管理部门备案。
三、涉及医院发展规划、对外重大投资(含合作办医项目)及融资行为等重要事项,附属医院应及时通过齐鲁医学部报学校审批,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施行。
四、学校每年召开一次全校附属医院工作会议,听取附属医院“医、教、研”及管理工作的汇报。
附件:山东大学附属医院基本信息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