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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2013-02-20 09:53 沈红   教学科研处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

2013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四类。

一.各类课题的申报条件 见附件1

二.限额申报说明:

1.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为限额申报,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件2。

2.优先发展领域课题每单位限报2项,学术部根据申报情况决定推荐人选,申请人获得申报账号后再进行查新。

3.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必须由内地高校与香港教资会资助院校共同申请,内地及香港申请人必须同时获得申报资格方能共同申报。

三.申报流程:

1.各学院按照申报限额尽快组织申报,在推荐人选时请根据申报条件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如经学术部核实出推荐人员不符合资格者,取消学院该名额。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项目目录(按照附件3的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术研究部C-410室,同时将申报目录电子版发送至kjcjj@sdu.edu.cn邮箱。学术部审核申请人资格后,按照申报名单回复科研秘书课题编号及验证码。

3.申请人由科研秘书处获得课题编号及验证码后可进行查新及网上填报。请于3月27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交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学术研究部,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的内地高校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还需报上香港地区高校合作申报人向香港研资局提交的申请书复印件2份及申请书电子版一份(申请书电子版可由申报系统提交)。

4.申请人需交纳课题评审成本支出费,即申报费,每项500元。请申请人将“报销结算单”与申请书一并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送由学术部统一办理。学术部原则上不接受现金,如特殊原因必须使用现金支付可由科研秘书收齐后联系学术部统一办理。

四.其他申请注意事项

1.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2.申请者应按照申报课题的类型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2013年版)》。申请者填写《申请书》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并使用学校基金申报管理员给予的项目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进行数据上传。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各类课题申请书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从《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模板下载”栏目中下载。

3.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请各校就近在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本地区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因工作量大已不接受查新时,可在其他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在2012年7月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链接:http://www.cutech.edu.cn/cn/jybkjcxgzz/A0147index_1.htm

4.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益,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在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请注意此规定为课题结题必须条件!)

附件:

1.2013年博士点基金申报条件

2.2013年度山东大学博士点基金学院申报限额

3.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学院申报项目目录

4.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内地申报高校清单

5.2013年博士点基金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香港地区申报高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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