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
1、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正高职称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3、正在承担国家、省及山东省卫计委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单位
有较强科研实力和研究基础,并能够为本单位立项项目提供不少于2万元的补助经费。
三、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不需对项目进行查新;
2、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3、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4、申报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5、本次申报不包含中医中药项目。
6、2018年山东省卫计委公布的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立项项目未办理立项合同的单位本次申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络申报。登陆 “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域名:http://www.sdwskj.cn)”进行网上申报。
(二)书面申报。书面申请书报送一式2份,书面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1月21 日前报送齐鲁医学院科研与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8838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