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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临时(90天以内)出国(境)手续办理流程
2016-09-28 14:12   人事部、国际事务部    (点击量:)
、持用公务普通护照临时因公出国(境)申办程序
材料准备—递交国际部—国际部专办员申领护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签证处申请签证—国际部、财务部进行费用预算及核销
(一)材料准备:
1.《山东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此表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人事部负责人签字盖章;现任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注:费用说明代码栏中请注明项目经费名称及账号;出访日期根据邀请函可以前、后各加1天。
2.《因公临时出国备案表》及出访行程发送至cgcj@sdu.edu.cn中;
3.邀请信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各1份(因出访国家不同,对邀请函的要求不同,请详查山东省人民政  府驻北京办事处签证处主页);
4.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夲人页)各1份;
5.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并签字;
6.小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张(带条码)及生物信息回执(请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拍摄因公护照专用照片:济南市省府前街  红尚坊1号  电话:86116169
注:如本人的公务普通护照在有效期内,第4、6项材料可免交
 
(二)将以上材料准备好后应于出访前1.5个月以上(出访美国需提前2个月以上)提交到国际部出入境事务办公室(明德楼C315房间),由国际事务部专办员统一申办或领取因公护照。
(三)护照取回后将通知本人,到国际部领取护照、照会、公函、签证事项表等申请签证相关材料及护照申领的相关费用结算。
(四)签证申请:申请人登陆(http://www.sdbjqz.cn),查询拟前往国家申请签证所需材料(学校可以出具组织机构代码、派遣证明、在职证明),申请人凭“领取护照通知单”自行将签证材料送至该办事处。获得签证后,申请人凭“领取护照通知单”将护照取回。

注:持用公务普通护照出访者请务必通过该办事处申办签证,不能直接送至目的国驻华使领馆。
 
(五)出访费用预算:出访人如需借款,可以在出访前半个月内到国际部
 办理出访费用预算,连同本单位借款单到财务部报账大厅办理借款事宜;
(六)出访总结及核销:申请人出访结束后请在一周内将公务普通护照和出访总结送交到国际事务部,公务普通护照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保管。国际部将按国家规定标准核销申请人境外开支。

二、持用《因公往来香港通行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简称《港澳通行证》)出境申办程序:
持《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赴香港、澳门进行访问考察、参加学术会议、合作研究等公务活动的办理流程与上述基本相同,但不需要户口复印件,小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张也不必去指定地点。
 
三、持用因私护照临时因公出国(境)申办程序(适用于学生):
材料准备(上述材料的1、3项)—递交国际部—济南市出入境部门自行办理护照—自行申请签证(学校可以出具组织机构代码、在学证明)—国际部、财务部进行费用预算及核销(与上述办理程序同)。
 
四、持用《因私往来香港通行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简称《因私港澳通行证》)出境申办程序(适用于学生及赴港工作的老师):
与持用因私护照临时因公出国(境)申办程序基本相同,只是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因私港澳通行证》时需持香港或澳门寄来的“【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赴港(澳)工作同意书”。
 
五、因公赴台学术交流申办程序
材料准备—递交国际部—国际部将所需材料交省台办—省台办批准后通知领取赴台批件—持赴台批件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国际部、财务部进行费用预算及核销

(一)材料准备
1.《山东大学因公赴台人员审批表》,此表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人事部负责人签字盖章;现任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2.填写《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并发送至cgcj@sdu.edu.cn中;
3.台方邀请函复印件3份(邀请信中应有赴台目的、时间[公元年号]、停留期限、经费负担等。邀请信中不能冠以“中华民国”、“全国”、“中央”、“国立”等称谓);4.台方发来的“活动日程表”复印件3份;
5. “邀请方情况简介”1份;
6.赴台参加两岸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 须提供与会全体人员名单;参加国际会议还需主办单位出具保证不出现“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的书面承诺书3份;
(二)将以上材料准备好后提前2个月以上提交到国际部出入境事务办公室(明德楼C311房间),国际事务部工作人员将按省台办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报送省台办审批。
(三)获得国台办或省台办的批准后,持“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复印件到山东省台办交往交流处(济南市建国小经三路37号251房间)领取“赴台批件”,同时请将“赴台批件”复印件及“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复印件交至国际部出入境事务办公室。
(四)持“赴台批件”原件、“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五)预算、总结及核销与上述同。


六、持用公务普通护照随双跨团组出访申办程序
材料准备—递交国际部—国际部专办员申领护照—护照、任务确认件等交组团单位申请签证/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签证处申请签证—国际部、财务部进行费用预算及核销
除按持用公务普通护照临时因公出国所需准备的材料外,还应将组团单位出具的《征求意见函》原件、《任务通知书》和《任务批件》一并交国际部,国际部专办员将因公护照取回后连同山东大学出具的《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一并交申请人,由申请人交组团单位申请签证或自行前往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签证处申请签证。其他程序相同。
特别提醒:护照、外汇、机票等重要物品及贵重财物要随身携带,妥善保管,遵守外事和保密纪律,尊重所在国的法律法规,遵守海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等。
 
 
出入境事务 办 公 室:明德楼C315    
出国(境)事务联系人:孙老师  盖老师    办公电话:64544
赴 台 事 务 联 系 人:朱老师            办公电话:6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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