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十三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途径
(一)国家级项目
申报国家级新项目,应填写电子版《201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国家级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二)省级项目
申报省级新项目,填写电子版《2018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2018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卫生人才培养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
(二)各单位申报的国家级项目,经省学科组专家初评后,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的,由省继教委统一推荐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上报后未被批准的项目纳入省级项目。不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的,可参加省级项目的评审。省级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审定和公布。
(三)国家级项目有效期为2年,省级项目有效期为3年(须连续举办且及时备案)。凡系学术会议类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项目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学分。
(四)请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邮箱whui@sdu.edu.cn,联系人:王辉,电话:18516841468,地址: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综合科研楼603室。
附件: 1. 201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 2018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继续(网络)教育中心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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