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十三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要求,齐鲁医学院面向医学院各学院组织202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新项目申报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2日。
二、申报途径
(一)国家级项目
1、申报国家级新项目,应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省级项目
1.申报省级新项目,应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2020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202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卫生人才培养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
(二)各单位申报的国家级项目,经省学科组专家初评后,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的,由省继教委统一推荐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上报后未被批准的项目纳入省级项目。不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的,可参加省级项目的评审。省级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审定和公布。
(三)国家级项目有效期为2年,省级项目有效期为3年(须连续举办且及时备案)。凡系学术会议类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项目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学分。
(四)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国家级、省级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五)纸质材料须于2019年8月2日前报齐鲁医学院综合楼603,填写好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齐鲁医学院继续(网络)教育中心邮箱:yxbjxjy@sdu.edu.cn,由齐鲁医学院继续(网络)教育中心统一通过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申报。
联系人:王辉,电话:88382689,手机:18766403780。
齐鲁医学院继续(网络)教育中心
2019年7月18日
附件:1.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 2020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