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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学部关于报送2017年岗位需求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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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各单位,学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现将报送2017年岗位需求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学各单位要按照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规划,结合实际需要,统筹兼顾、科学论证,合理制定2017年岗位需求计划。 二、学部机关各处室有空编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求程度在空缺编制内报送岗位需求计划。 三、报送材料要求: 1.为统计人员变动情况,请各单位填报《2016年减员、2017年拟减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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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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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港澳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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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与港澳地区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根据教育部工作计划,现面向全校征集2017年“港澳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单位 香港:拥有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12所高校(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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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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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港澳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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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与港澳地区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根据教育部工作计划,现面向全校征集2017年“港澳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单位 香港:拥有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12所高校(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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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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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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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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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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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因公赴台学术交流项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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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因公赴台学术交流项目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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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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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临时派出人员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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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表-出国 备案表-赴台 备案表-赴港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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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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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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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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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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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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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参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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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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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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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山东大学(以下简称“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范全校师生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手续,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具有教育部授予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权,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教育部的监督和指导下,自主审批本校师生部分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我校审批工作的归口部门为国际事务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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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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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临时(90天以内)出国(境)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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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持用公务普通护照临时因公出国(境)申办程序 材料准备—递交国际部—国际部专办员申领护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签证处申请签证—国际部、财务部进行费用预算及核销 (一)材料准备: 1.《山东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此表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人事部负责人签字盖章;现任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注:费用说明代码栏中请注明项目经费名称及账号;出访日期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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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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