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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2年岗位调整的补充通知
2013-01-03 16:06 人事部   山东大学教育电子政务平台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2〕137号)精神,我校各类各级岗位调整工作已布置实施,有关材料的报送及审核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报送材料的要求

各单位在报送教师二级岗和三级岗评审材料的同时,需提交一览表中涉及的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涉及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说明

教师在申报岗位调整中所涉及的自主创新基金(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属于新聘教师科研启动经费,旨在鼓励新聘教师积极开展自主性和创造性学术研究,提高科研储备和发展后劲,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因此,自主创新基金(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不作为教师岗位调整承担科研项目的依据。

人 事 部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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