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2〕137号)精神,我校各类各级岗位调整工作已布置实施,有关材料的报送及审核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报送材料的要求
各单位在报送教师二级岗和三级岗评审材料的同时,需提交一览表中涉及的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涉及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说明
教师在申报岗位调整中所涉及的自主创新基金(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属于新聘教师科研启动经费,旨在鼓励新聘教师积极开展自主性和创造性学术研究,提高科研储备和发展后劲,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因此,自主创新基金(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不作为教师岗位调整承担科研项目的依据。
人 事 部
2012年12月28日